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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国高教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

1998-01-17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 林和文 我有话说

本报讯近日从国家教委获悉: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经过5年探索实践,已经取得重大进展,“共建、合并、划转、协作、合作”五种形式的改革都取得了明显成绩。到目前为止,全国已有30个省市、48个部委参与了改革,涉及高校近400余所。各种共建的高校有100所,划转的高校有8所,合作办学的高校有228所,协作办学的高校有217所,涉及企事业单位近5000家,参与合并的高校有181所。

破除高教管理体制运行了几十年的固定模式,形成适应新形势的办学思路,是改革的成果之一。由于高教管理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,涉及许多深层次的重大问题,国家教委和各省市教委主管部门经过多年的改革探索,逐步形成了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方向、适应新时期建设需要、符合高等教育自身发展规律的高教管理体制改革思路。淡化和改变了过去学校单一的隶属关系,加强了省级人民政府的统筹,变条块分割为条块有机结合,有效地调动了各方面协力办学的积极性。

找到了改革的有效机制和途径,使高教管理体制改革迈出坚实步伐,是取得的重要成效之一。一是积极推进中央部门与地方政府共同建设和管理高等院校,已取得显著效果。广东省是全国推进“共建”最早的地区,1993年国家教委与该省“共建”中山大学之后,该省又相继与卫生部、国家医药管理局、国务院侨办和农业部“共建”4所大学。目前已有北京、上海、天津、江苏、湖北、四川、山东、辽宁、吉林等20个省市及机械部、农业部、冶金部、卫生部和中国航空工业总公司等10多个部委参与了有关院校的“共建”,全国实行“共建”的高校发展到100所。二是积极开展学校与学校之间多种形式的合作办学。广州石牌地区6校、上海西南地区7校等多校“合作办学”的形式已初具规模,正在形成一种资源共享、优势互补、学科交叉、共同提高的学校群。形式多样、内容各异的“合作办学”对于打破原来各自封闭的办学方式,改善高等教育结构和学校的学科氛围,提高办学水平和效益起了重要作用。三是积极创造条件,促使部分学科互补或一些规模较小、门类单一、设置重复的学校进行合并。目前,全国现有普通高校1020所,比1994年合并前减少60所。现有成人学校1107所,比1990年合并前减少214所。经过合并调整,高校的布局更趋合理,办学质量和效益进一步提高,学校的综合实力得到增强。四是鼓励企业、企业集团、科研单位参与高校的办学和管理。目前已有217所学校与企业单位开展各种形式的协作办学,参与的企事业单位近5000家,有效地加强了学校与社会的联系,增强了高校的办学活力。五是积极促进专业通用性强、地方建设需要的中央部门所属院校转由所在地省、直辖市、自治区政府领导和管理。迄今为止,全国已有8所中央部门所属高校转由地方管理,8所省属学校由业务厅局划转省教委管理。

据国家教委副主任周远清介绍,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目标是,争取到2000年基本形成中央和省级人民政府两级分工负责管理,以宏观政策指导下的省级人民政府统筹为主,条块有机结合的新体制。到下世纪初,除少数有代表性的重点学校以及行业性强、地方政府不便管理的学校继续由中央政府有关部门直接管理外,相当数量的现中央部门所属学校将改由地方管理或与地方共同管理,并将以增大办学活力为基点,通过深化改革和立法,逐步形成国家统筹规划、宏观管理,学校面向社会依法自主办学的局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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